政府建議,提高強積金供款的每月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最低入息水平從由今年11月1日起由5000元提高至6500元,最高入息水平從2012年6月1日起由2萬元提高至2.5萬元,建議將提交至立法會。
若將最低入息水平調高至每月6500元,會有額外約18.09萬名僱員及自僱人士無須作強制性供款,將最高入息水平調高至2.5萬,會有51.45萬名僱員及自僱人士因而須作額外強制性供款。
政府發言人指,將最低入息水平提高至6500元,可以讓低收入人士繼續免除作出強制性供款的負擔,相信建議水平能在應付就業人士的基本退休需要,和顧及他們現時生活所需之間,取得平衡。
自2002年起,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定為5000元,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自強積金制度在2000年實施以來一直維持在2萬元。《強積金條例》列明積金局須至少每四年就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檢討。(k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