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k 1 數據照妖鏡|全自由行專題
政府 2026 年 10 月 16 日刊憲,指定 2026 年 12 月 21 日實施強積金首階段「全自由行」。受惠對象只有一類人: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後入職的僱員。
為什麼偏偏是這一天?不是 2025 年 1 月 1 日,不是 2026 年 1 月 1 日,而是 2025 年 5 月 1 日。
答案不在行政方便,而在另一場改革的墓碑上:2025 年 5 月 1 日,是《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生效的日子——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轉制日。兩個日子是同一個日子,因為它們處理的是同一筆錢的兩種命運。
取消對沖前,僱主每個月代你供的 5%(上限每月 HK$1,500),在法例眼中首先是僱主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儲備——你被解僱或做滿五年離職時,僱主可以直接用這筆累算權益來抵銷要付給你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就是「對沖」。
2022 年 6 月 9 日立法會通過修訂條例,2025 年 5 月 1 日起,僱主不得再用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去對沖轉制日之後年資所產生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但法例同時設下「祖父條款」:
為緩衝僱主(尤其微企、中小企)的衝擊,政府設下為期 25 年、總額 HK$332 億的補貼計劃(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50 年 4 月 30 日):首三年,就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服金支出總額首 50 萬元內的個案,每名僱員的僱主承擔「封頂」HK$3,000,餘額全數由政府資助;超出首 50 萬元的個案另有一套資助公式,之後逐年退坡。
看清了嗎?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職者的僱主供款結餘,在法例眼中仍然是僱主的對沖儲備——是僱主要拿來應付轉制前年資遣散費/長服金的緩衝。如果這筆錢可以自由搬去你自選的計劃,僱主的緩衝就被掏空,祖父條款形同虛設。
這就是首階段只開放給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後入職者的真正原因:這批人的僱主供款,從第一個月起就活在「對沖已死」的新世界裡——乾淨、無牽掛,可以放心交還給僱員自己掌舵。
| 2025-05-01 前入職 | 2025-05-01 或之後入職 | |
|---|---|---|
| 僱主供款的法律身份 | 轉制前年資的對沖儲備(祖父條款) | 純退休資產,無對沖牽連 |
| 首階段全自由行(2026-12-21) | ❌ 不合資格 | ✅ 每年一次全數轉移 |
| 次階段(2027 年中條例草案) | ✅ 才輪到 | — |
法律身份的分別,翻譯成錢,就是收費差距。市場平均基金開支比率 1.36%(滙豐 2026-05),預設投資策略實際平均約 0.77%(積金局主席 2026-09)——0.59 個百分點的鴻溝。
以僱主供款上限每月 HK$1,500、毛回報 7% 的說明性試算,被困在 1.36% 計劃 vs 可以搬去 0.77% 計劃:
HK$25 萬的僱主供款結餘,每年就要多付約 HK$1,475 的收費。
換句話說:4 月 30 日入職和 5 月 1 日入職,差一個月,三十年後僱主供款部分的結餘可以差 HK$153,600——不是因為投資眼光,而是因為法例劃線。
劇本一:你是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後入職。 12 月 21 日起,你每年有一次機會(所屬計劃規例容許下可多於一次),把現職僱主供款帳戶裡的僱主強制供款累算權益全數轉去你自選計劃的個人帳戶。注意執行細節:轉會在途約一至兩星期,期間資金離場——避開議息周和聖誕新年假期黑洞,不要讓 12 月 21 日開閘第一周的在途結算撞正假期。
劇本二:你是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職。 你的僱主供款部分要等到次階段(政府擬 2027 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才輪到搬。但你現在並非無牌可打:僱員供款部分一直可以用「半自由行」(ECA)每年轉一次;同時用 mpf.hk 的基金收費數據,把供款帳戶內可選的基金換到同計劃內收費最低的選項——同一計劃內轉換基金沒有在途離場風險。
兩個劇本共通的本週行動清單:
全自由行的劃線日,從來不是隨手一劃。它是香港強積金二十多年來最大一筆「舊帳」——對沖——的結算日。舊帳未清,錢不能動;新帳乾淨,才能放行。看懂這條線,你才看得懂自己站在線的哪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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