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耀: 強積金集合帳戶易管理 細節注意(下)

五月 11, 2013
Joe Chan

市民把分散的個人強積金賬戶集中到一個賬戶上,好處是方便管理。筆者於上期已透過不同人物個案,介紹了在處理集合賬戶方面的兩種不同選擇。以下筆者會分享第三類個案,讓讀者對集合強積金累算權益的選擇有更全面的認識。

阿明個案–積極求變

阿明踏入社會工作已有大概10年時間,他積極求變的性格驅使他大概每3年左右就轉換工作,同時亦和阿桐一樣,有3個個人賬戶滾存在不同的強積金計劃 上(計劃B、計劃C和計劃D)。他轉到現在的工作已滿一年,在現職的僱主供款賬戶已滾存了一些強積金供款。阿明在檢討過計劃B、計劃C、計劃D和僱主為他 選擇的強積金計劃A之後,對計劃B的各項表現最滿意,所以打算把現職強積金供款,和滾存在計劃C和計劃D個人賬戶上的強積金,一併轉移到計劃B的個人賬戶 上。阿明應該填寫哪一項轉移表格呢?

阿明應填寫兩份「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第MPF(S) – P (M)號表格) ,簡稱PM表格,以把計劃C和計劃D的資金轉移到計劃B的個人賬戶上,同時亦需要填寫一份「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第MPF(S) – P (P)號表格),簡稱PP轉移表格,把計劃A現職僱員部分的強制性供款轉移到計劃B的個人賬戶上。與阿文和阿桐個案一樣,阿明需要把填妥的兩份PM和一份 PP轉移表格遞交給計劃B受託人,計劃B受託人將把阿明的3份轉移表格,分別轉交予計劃A、C和D受託人,他們收妥表格後,將分別把阿明在計劃A所滾存的 現職僱員部分強制性供款,及計劃C和D的往職供款贖回,然後分別把資金轉移到計劃B阿明的個人賬戶上。

同時擁有兩個賬戶

阿明要注意,在這樣的安排下,阿明將擁有兩個強積金賬戶設置於兩個不同的計劃上。一個是現職賬戶的計劃A,主要是保存僱主部分的現職強積金供款,另 一個是在計劃B的個人賬戶,主要是保存從計劃A轉移過來僱員部分的現職強積金供款和往職供款。和阿文一樣,阿明還要留意的是:(1) 計劃A僱主部分強積金需要留待阿明離職後才可以按阿明填寫PM表格的意願,轉移到計劃B的個人賬戶上;(2) 阿明只可以每歷年一次,從計劃A把僱員部分強積金供款轉移到計劃B的個人賬戶上;(3) 而且阿明每次作出轉移時都必需填寫PP轉移表格一次,如上所述,重複每歷年把PP轉移表格遞交予計劃B,以向計劃A的受託人作出轉移指示。

在選對心儀的強積金計劃B後,對於積極求變的阿明來說,在下一次轉工的時候,阿明就可以把滾存在計劃A,僱主部分的供款和每年作出轉移後所剩餘的僱員部分的現職供款,以填寫PM轉移表格作指示,一拼轉移到計劃B的個人賬戶上,集中管理。

這兩期所述個案僅?明強制性供款在轉移上的安排,成員如需要轉移自願性供款,必須先向原計劃和新計劃受託人查詢,確保雙方的計劃管限規則之一方可以 作出提取,而另一方則可以接納自願性供款,方可實行。最後筆者希望能藉著個案分析,介紹不同打工仔於集合強積金賬戶上的需要,讓他們能掌握強積金半自由行 為他們帶來的機遇和好處,輕鬆地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意願,選對適合自己的集合強積金賬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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