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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半自由行」轉錢限期擬定6至8周:政策背景與爭議全解

2012-03-06
Joe Chan

2012年3月,積金局同受託人會晤,擬將即將實施嘅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半自由行」)轉錢手續期限定為6至8個星期,逾期可被罰款。呢個睇落技術性嘅期限,背後其實係一場業界角力:轉得太慢,打工仔要硬食市場波動嘅空窗期;轉得太快,大行話做唔切。

「半自由行」(僱員自選安排)係咩嚟?

僱員自選安排係2012年最大強積金改革:僱員最快2012年11月可將自己嗰份供款轉去心儀受託人,唔使辭職先郁得;原意係用腳投票逼減費改善服務。

點解轉錢期限會定到6至8個星期咁長?

現行法例要求30日完成轉戶,但「半自由行」涉及贖回單位、劃轉款項、重新投資等多重工序;積金局2012年3月接納業界講法,擬放寬到6至8周,逾期罰款。

邊個想快、邊個想慢?角力點嚟?

市場要求4周:驚兩個月空窗期遇大波動;滙豐系等大行話一個月辦唔切、要5周;亦有人質疑市佔近59%嘅三大霸主唔想放人。(編按:原報道「?豐系」「?豐保險」為亂碼,據文意還原為「滙豐系」「滙豐保險」。)

6至8周空窗期對打工仔有咩實質風險?

轉戶期間筆錢要先贖回變現金再重新買入,完全冇市場倉位;6至8周內大升就錯失升幅——風險回報全由供款人硬食,期限越長呢個無人負責嘅風險期越長。

呢場爭拗反映咩制度問題?

改革想用競爭逼減費,但執行成本同風險全落喺轉會打工仔身上,而大受託人又有誘因拖慢;2012年11月實施後嘅投訴數字,就係檢驗期限合唔合理嘅試金石。

想了解僱員自選安排嘅運作同權益,可參考強積金教育專區嘅相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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