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提及,計劃成員在轉工後有3個方法處理自己的強積金保留帳戶。在整合保留帳戶或轉移累算權益時,作為計劃成員的你應注意以下事項:
首先,是潛在的交易成本。轉移累算權益可能涉及基金買賣,你可能需要沽出在原有計劃所持有的基金,然後買入新計劃的基金。部份基金設有買賣差價,因此轉移累算權益可能涉及交易成本。你可先向相關受託人查詢個別基金是否設有買賣差價,或參考積金局的「收費比較平台」(http://cplatform.mpfa.org.hk)。
另留意「保證基金」的相關條款。如果你在原有計劃內選擇了「保證基金」,你可能會因為轉移累算權益而未能符合有關條款(例如鎖定期),以致不能取得受託人承諾的保證回報。
若計劃成員轉職後,想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手續為何?一般而言,在你離職後,你的前僱主必須在你離職的月份完結後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或透過該月的「付款結算書」通知受託人,說明你已終止受僱於該公司。如果你的僱主未有提交離職通知,你亦可直接向受託人提交「終止受僱的法定聲明」。
若你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或轉移至新僱主的強積金計劃,你須填妥「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交回所選擇的受託人,以辦理轉移手續。如果原有計劃的受託人在收到你的離職通知後3個月內,仍未收到你的指示,你的累算權益便會在這個期限後的30日內,轉移至原有計劃下的保留帳戶,繼續滾存投資。
積金局熱線:291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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