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改寫自2011年5月的報道。
僱員自選安排(即強積金「半自由行」)落實在即,但誰來規管銷售的中介人,先吵了起來。2011年3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由三個監管機構分擔責任,香港保險經紀公會隨即公開反對,認為多頭監管只會製造混亂,主張由積金局一手包辦。
僱員自選安排的中介人規管方案引起爭議,是因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由金管局、證監會及保險業監管機構三方分擔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的責任,以配合僱員自選安排盡早落實;香港保險經紀公會則認為,多個監管機構準則不一,會令中介人無所適從,倡議由積金局單一負責。
| 方案 | 規管安排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2011年3月) | 金管局、證監會、保險業監管機構三方分擔規管強積金中介人,配合僱員自選安排盡早落實 |
| 香港保險經紀公會建議 | 由積金局單一負責規管強積金中介人,避免不同監管機構準則不一造成混亂 |
香港保險經紀公會秘書長Eric Lee指出,公會已在4月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交五頁建議書,闡述立場。不滿集中在三點:
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讓僱員可把供款帳戶內的權益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規管建議的出台,正是為了配合這項安排盡早落實——中介人即將面對更大的銷售空間,監管框架必須先行。本站強積金教育專區載有僱員自選安排的運作解說,讀者可一併參閱。
一場關於「三個監管還是一個監管」的爭論,表面是行政安排,實質關乎數以萬計中介人日後的合規成本,以及打工仔在「半自由行」下能否得到清晰一致的銷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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