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提取強基金

27 6 月, 2026. 12:00 下午

提早提取強積金:什麼情況可以領回自己的錢?

強積金的設計係保存到65歲退休,但香港法例允許特定情況下提早提取。今次就為大家拆解全部合法提早提取的條件。

五種可以提早提取的情況

1. 提早退休(60歲)

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

  • 注意:要完全終止工作,不可以係「半退休」
  • 所需時間:eMPF平台處理約2-4週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款,必須聲明無意返回香港工作並提供有效文件。

注意:此理由自2024年起收緊,積金局加強審查以防滥用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因疾病或殘疾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可申請提取。需要醫生證明。

4. 患有末期疾病

患有預期壽命少於12個月的末期疾病,可一次性提取全部強積金。需要兩名醫生(包括一位專科醫生)的書面確認。

5. 死亡

成員去世後,強積金累算權益會作為遺產支付給受益人。

申請方法

  • eMPF平台:網上申請,最方便(首選)
  • 紙張表格:向強積金公司索取表格
  • 港鐵站積金易服務點:12個港鐵站有專人協助

提取前的重要考慮

  • 複息效應損失:65歲前提取,等於放棄未來幾十年嘅複息增長
  • 平均帳戶結餘:2026年5月平均結餘HK$35萬
  • 退休儲蓄替代:提取後,你需要其他退休儲蓄來源嗎?

如果唔係以上情況點算?

如果唔符合以上任何條件,強積金必須保存至65歲。如果你真係需要資金周轉,可以考慮TVC帳戶的SVC——呢部分可以提前提取。

(資料來源:積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