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半自由行」11月起實施,強積金管理局將向業界發出「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確保強積金中介人質素。根據新的監管要求,金管局、保監和證監會負責監管各自界別的強積金中介人,業界對此感不滿,擔心監管重疊,並認為在產品、銷售及監管方面由不同機構負責,有可能令部分中介人無所適從。
指引將列明強積金中介人的職責,例如規定需要保存受規管活動紀錄至少7年等。3萬名中介人需要受到金管局、保監和證監會之中至少一個機構,擔當前?規管機構。中介人操守指引已諮詢業界,由於積金局維持原本的監管要求,令業界感到不滿。
積金局去年已經提出要由金管局、保監和證監會負責監管各自界別的強積金中介人,由積金局根據調查所得資料,作出紀律制裁命令。當時已有意見認為,一業四管可能會有重疊可能。不過,積金局認為這個安排可以更有效減省積金局人手。
強積金中介人業內意見認為,除了大多數以銀行業、保險業或證券業為主要業務的中介人了解相關前?規管機構,其他獨立中介人以及基金代理公司,都未必清楚所屬對口前?規管機構,而在產品,銷售方面的申請,亦尚欠清晰地方。目前在港的獨立基金代理公司約有90家,涉及的中介人估計約4500人。
今年三月底止,強積金累計退休資產共達3907億元。有意見認為,中介人除了受到監管之外,應該接受退休規劃培訓,才適合向約258萬名全港僱員提出建議,以免僱員的退休利益受到損害。
倡接受退休規劃培訓
為減少涉及金錢交易的舞弊機會,根據中介人操守指引諮詢建議,註冊中介人不可接受客戶以現金付款,而且必須確保所有收取的支票均為劃?支票以及抬頭人只可填寫註冊計畫受託人的名稱。
註冊中介人需要保留受規管活動,受指引規定備存的所有視聽及書面紀錄及客戶資料至少7年;而且需要使用錄音系統把與客戶在風險錯配方面的談話內容錄音,作為日後的審計?索。假如有關過程沒有錄音, 便須在售後致電客戶或進行售後確認。上述安排其實與目前證監會及金管局針對理財產品銷售的監管安排十分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