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第二季,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索宗數跌至 5,200 宗,按季減少近兩成,較 2021 年第二季 8,000 宗的高峰回落 35%。移民潮退潮的同時,這條提取路徑的法律重量卻在上升:積金局主動抽查申索個案、備存全部申索人的登記冊核對重複申請,而申索表格上印着的警告白紙黑字 —— 虛假陳述最高可判監兩年,偽造文書另計,最高 14 年。
三個常見的錯誤認知,先逐一拆掉:
第一,「離港就自動可以拎」。 錯。申索人須作出法定聲明,指「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並須提供「令受託人滿意的證據」,證明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 —— 通常是簽證、居留許可或護照。意向加證據,缺一不可。
第二,「返嚟住一排再走,可以再拎多次」。 錯。一生一次。曾以此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將不能以相同理由用較後離港日期再次申請;積金局備存所有申索人的登記冊,專門核對是否有人用較早離港日期領過錢再來一次。
第三,「無人會查」。 錯得最貴。積金局明言會主動抽查申索個案;2024 年 10 月 30 日通告點名,有中介與犯罪集團勾結,誘使成員作虛假永久離港聲明提早套現,而「事先替成員把各計劃帳戶整合」是這類申索的常見特徵。2023 年廉政公署拘捕 20 人(包括一名保險代理);南華早報報道的個案中,一名 36 歲男子被指偽造文件申領 HK$75,000,承諾「協助」的中介開價 HK$27,000 佣金 —— 36% 的「服務費」,外加使用虛假文書最高 14 年監禁的風險(警方警告)。
刑責階梯,全部印在表格 MPF(S)-W(SD2) 的警告欄:
A|真正永久離港的陳先生:法定聲明須在香港的民政事務總署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在海外則須在公證人或當地法律授權監誓的人士面前作出。備齊身份證明文件、海外居住許可證明,經「積金易」平台向受託人提交申索 —— 積金局明言:請勿向積金局或受託人直接交文件。收齊所有文件起 30 天內必須付款;提取流程會要求核對並更新稅務居民身分(CRS)資料;款項以支票或銀行轉帳發放,不接受支付至第三方戶口。
B|經 BNO 簽證移英的黃小姐:積金局 2021 年 3 月 10 日聲明 —— BNO 護照不再被承認為有效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不能作為提早提取的證據。Hong Kong Watch 2026 年 8 月 26 日發表的調查(153 份回應,自選樣本、非積金局官方數據):52 名已在英國定居並申請提取者,76.9% 被拒、17.3% 尚待決定,僅 3 宗(5.8%)成功;在已有決定的個案中,拒絕率高達 93%;被拒者中 85% 經 BN(O) 簽證移英;88.2% 的被拒者根本沒有提交 BNO 文件 —— 受託人審的是「整體事實與資料」,不是單一份文件;連兩名英國公民的申請亦被拒。英國內政部數字:約 144,500 名港人經 BNO 計劃移英。
C|猶豫不決的李先生:HK$500,000 結餘,拎定唔拎?關鍵事實:法例並無規定提取強積金的期限 —— 離港而不提取,把錢留在制度內繼續滾,是完全合法的選項。沙盤推演(說明性試算):保留十年,DIS 核心累積基金自 2017 年年化約 7.3%,HK$500,000 滾成約 HK$1,011,500;放在保守基金約 1.3% 年化,只滾到約 HK$569,000;差距約 HK$442,600,相當於人均結餘 HK$343,242 的 1.29 倍。提取的真正代價不是手續費,是親手關掉複利引擎。
執行提醒:提取申請遞交後,在途期間仍受 T+1/T+2 未知價機制約束;從保證基金提取可能令部分或全部保證條件失效,動手前先查計劃說明書。
永久離港提取,是強積金制度留給真正離開的人的出口 —— 但出口只開一次,門口有登記冊,門後有刑責。先計數,後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