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半自由行」的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將於11月1日實施。坊間教路打工仔轉移權益的攻略也多到數不勝數,但不少市民其實對新安排本身還是一知半解,特別是具體操作上,尚有不少疑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打工仔在參詳攻略的同時,先認清變更受託人所受的限制、不同帳戶的具體安排、轉移流程等基本問題,有助於作出更明智的決定。
半自由行是針對僱員供款作出的安排,與僱主供款無關,相信打工仔對這一點已耳熟能詳。不過,欲弄清半自由行中「半」字的含義,還要認清兩個概念。一是,供款帳戶與保留帳戶;二是,現職工作的供款帳戶與以往工作的供款帳戶。
僱員供款戶限每年變更一次
簡言之,僱員供款帳戶就是市民就受僱工作(或自僱工作)每月支付的供款,半自由行限制打工仔每年一次變更強積金受託人,就是針對此帳戶中的資金。也就是說,保留帳戶與半自由行無關,當中的權益可以隨時隨地轉移至其他計劃,且不受次數限制。供款帳戶受託人的轉移,並非代表僱員可以在自選的新受託人處按月供款,而是每個曆年可以將供款帳戶中累積的資金轉移一次。
保留帳戶可隨時無限次轉移
以往工作供款帳戶,正是僱員整合保留帳戶的產物,準確來說,它其實不能稱之為一個帳戶,而是供款帳戶中的舊職供款部分。打工仔每轉工一次,便生成一個保留帳戶,當他將保留帳戶中的資金轉移至現職供款戶口一起滾存,供款戶口中便包含了以往供款。不過,在半自由行實施前,一旦將保留帳戶中的資金轉至供款帳戶,就無法再轉移受託人。而之所以要分清現職工作供款與以往工作供款,原因在於,新安排下以往工作供款不受一年一次轉移的約束,它可以隨時無限次轉移受託人。
關於半自由行,還有一點十分關鍵,即打工仔一旦決定轉移受託人,必須將當時供款帳戶中的全部自供部分之類算權益全數轉移,不能轉一半、留一半。換言之,久供職於一份工作的打工仔,首次通過半自由行變更受託人時宜更慎重,因為這將是一筆不小的類算權益。
積金局表示,變更受託人預計需時6至8個星期,當中是怎樣的流程呢?
首先,市民決定轉移權益時,要確認是否在新計劃已持有強積金帳戶,若已有帳戶,直接填寫MPF(S)-P(P)號表格,若無帳戶,應先聯絡新受託人安排參加計劃,當然稍後也需要填寫上述表格。總之,僱員與新受託人聯繫即可,毋須知會原受託人。新受託人負責處理申請及遞送資料給僱員的原受託人,這大概需要7個工作日。原受託人核查資料、贖回基金單位套現、郵遞支票給新受託人約需時30日,新受託人收到支票,買入僱員所選的成分基金,又約需要10個工作日。最後,當僱員收到原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結算書及新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確認書,意味?整個變更完成。
明報記者 王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