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年齡限制1,並承保小童獨立旅遊
• 保障所有業餘運動,如笨豬跳、水肺潛水、滑雪等活動,
毋須額外保費
•「緊急醫療運送」及「運返費用」不設最高賠償額2
• 所有保障均不設自負額
• 返港後覆診費用(包括中醫、跌打費用)
•「家庭計劃」保障所有17歲以下子女,不設最高總賠償額
• 保障一般傳染病,如人類豬型流感、沙士、禽流感、登革熱等
• 提供強制隔離保障
•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設有團體折扣優惠:
– 10個個人計劃或以上可享85折
– 20個個人計劃或以上可享75折
• 本計劃只適用於前往中國廣東省及澳門之旅程
• 受保旅程必須於香港出發
• 每次旅程的最長保障期為14天
• 此計劃只適用於常規的度假旅遊或文職商務旅遊
• 若受保人年齡為80歲或以上,最高賠償額為各項保障之5 0%,而第2 項「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賠償為 HK$125,000
• 所有已簽發之保單,保費均不獲退還
• 如受保人在同一次旅程中購買多於一份由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承保之自購綜合旅遊保險,本公司只會根據較高賠償額的一份保單作出賠償
• 戰爭、內戰、敵侵、叛亂、革命、運用軍事力量、篡奪政府或軍權;受保人的不法行為
• 珠寶手飾、手提電話、古董、易碎物品、電子貨幣(包括八達通等)
• 任何受保前已存在之疾病或受傷;妊娠或分娩;愛滋病或性病
• 自殺、企圖自殺或故意自我傷害;心智或精神不正常
• 比賽;職業運動或因參與該運動而可賺取收入或報酬
• 任何恐怖分子或恐怖組織成員、從事毒品買賣者、核武器、化學或生物武器提供者
1若受保人年齡為17歲以下或75歲以上,第 項「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賠償額為 HK$125,000
2 屆時請致電Travel Guard國際支援熱線 (852) 3516 8699以作出有關安排
此計劃由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承保。
本小冊子僅提供保單摘要,保單承保範圍請參照保單條文、條款及不保事項。
如本小冊子之譯本於意義上有任何爭議,一概以英文為準。
保障 |
最高賠償額(港幣) |
第1項 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 |
|
醫療費用
賠償旅程中因意外受傷或患病而須接受治療、外科手術及住院服務之費用 包括回港6個月內的覆診費用 • 意外受傷覆診費用限額:HK$250,000 • 疾病覆診費用限額:HK$50,000 • 中醫覆診費用限額:每日每次HK$150,最高賠償額為HK$1,800 |
$250,000 |
緊急醫療運送2
提供緊急醫療運送、協助安排交通及護理等服務,運送受保人到其他地方作適當治療 |
不設限額 |
運返費用2
安排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香港 |
不設限額 |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若受保人於海外住院,每日可獲現金津貼 • 食物中毒:每日限額為HK$500 • 其他疾病或意外:每日限額為HK$250 |
$3,000 |
第2項 人身意外保障
保障因意外而導致: 嚴重燒傷、永久傷殘或身故 |
|
乘搭交通工具之意外
保障當意外發生時,受保人 • 以付款乘客身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 • 乘坐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或 • 正在駕駛或乘坐私人車輛 |
$500,000 |
其他意外
保障非「第2a項」所述之意外 |
$250,000 |
第3項 旅程取消或提早結束旅程 取消旅程 賠償因下列原因必須取消旅程而不能退回之團費及/或交通費及/或住宿費: • 出發前90日內,受保人、其直系親屬、密切商業夥伴或旅遊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 • 出發前90日內,受保人收到傳票須出庭作證、當陪審員或被政府強制隔離 • 出發前1星期內,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目的地廣泛性爆發傳染病、暴動或民亂 • 出發前1星期內,受保人及/或旅遊夥伴之香港主要住所因火災、水淹或天然災害導致嚴重損毀 |
$10,000 |
提早結束旅程 (1) 提早結束旅程
賠償受保人啟程後因下列原因而必須提早結束旅程返回香港,其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團費及/或交通費及/ 或住宿費及/或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 受保人或其密切商業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患上嚴重疾病或遭遇騎劫 • 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或旅遊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 • 目的地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或民亂、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
(2) 強制隔離保障
賠償受保人因被懷疑患上大流行病而被強制隔離,其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團費及/或住宿費 |
$10,000 |
第4項 個人財物保障 行李及個人物品 賠償受保人行李、衣服及個人財物之意外遺失或損毀 每件、每對或每套物品賠償限額:HK$1,500 |
$5,000 |
個人金錢及旅遊證件 1) 個人金錢 賠償受保人因被竊、搶劫或爆竊而引致現金、銀行鈔票、旅行支票及匯票之損失 個人金錢賠償限額: HK$500
(2) 旅遊證件
賠償受保人因被偷竊、爆竊或搶劫而遺失旅遊證件及/或旅遊票之有關補領費用及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
$3,000 |
第5項 緊急啟程及子女護送 緊急啟程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而需1名成年直系親屬前往或1名旅遊夥伴停留該地,所引致之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子女護送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因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需於海外住院,其同行之15歲以下子女沒有其他直系親屬陪伴,而需其1名直系親屬或1名旅遊夥伴陪伴該名小童返港之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
$15,000 |
第6項 個人責任 保障受保人因疏忽導致他人身故、身體損傷或財物損毀而須負上之法律責任 |
$1,000,000 |
• 「單次計劃」無年齡限制1,並承保小童獨立旅遊
• 保障所有業餘運動,如笨豬跳、水肺潛水、滑雪等活動,毋須額外保費
• 「緊急醫療運送」 及「運返費用」– 不設賠償限額
• 所有保障均不設自負額
• 返港後覆診費用(包括中醫、跌打費用)
• 「家庭計劃」保障所有17歲以下子女,不設最高總賠償額
• 特設家居物品保障
• 保障一般傳染病,如人類豬型流感、禽流感、登革熱等
• 提供強制隔離保障
•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單次計劃」保障期可長達182日
• 「全年計劃」更為經常出外公幹(文職)或旅遊人士提供:
﹣免費中國支援卡
﹣家庭計劃優惠,保障所有17歲以下子女
﹣商務客戶於保障期內可隨時加減受保人數
• 設有團體折扣優惠:
「單次計劃」
﹣10個個人計劃或以上可享85折
﹣20個個人計劃或以上可享75折
「全年計劃」(商務客戶專享)
﹣ 5-10個個人計劃可享9折
﹣ 11-20個個人計劃可享85折
﹣ 21個個人計劃或以上可享75折
|
單次計劃 |
全年計劃 |
每張保單旅程次數 |
單次 |
不限次數 |
保障期 |
最長182日 |
每次旅程最長90日 |
年齡限制 |
年齡限制個人計劃:無年齡限制1 家庭計劃:合法夫婦及所有17歲以下子女 80歲或以上受保人,最高賠償額為各項保障之50%, 而第2項「人身意外保障」之最高賠償額為HK$300,000 |
個人計劃:17至70歲 家庭計劃: 17至70歲的合法夫婦及 所有17歲以下子女 |
國籍 |
無國籍限制,惟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前往或在中國大陸境內之人士除外 |
受保人必須為香港居民 |
旅程 |
旅程必須包括香港或有關之旅程必須於香港安排及付款 |
旅程必須由香港出發 |
本保障計劃只適用於常規的假期旅遊及文職商務旅遊
所有已簽發之保單,保費均不獲退還 重覆保障 如受保人在同一次旅程中購買多於一份由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承保之自購綜合旅遊保險,本公司只會根據較高賠償額的一份保單作出賠償 為商務客戶而設的全年計劃 如「全年計劃」的保單持有人為商務客戶,客戶可於保單期內增加或刪減受保人數,而保費將按日數比例徵收或退回。(如需刪減受保人,客戶必須退回中國支援卡後方可獲安排保費退還) 索償手續 請於事件發生後30日內填妥賠償表格,並連同所有有關文件送交本公司辦理賠償事宜
• 戰爭、內戰、敵侵、叛亂、革命、運用軍事力量、篡奪政府或軍權;受保人之任何不法行為
• 珠寶手飾、手提電話、古董、易碎物品、電子貨幣(包括八達通等)
• 任何受保前已存在之疾病或傷患;妊娠或分娩;愛滋病或性病
• 自殺、企圖自殺或故意自我傷害;心智或精神不正常
• 比賽、職業運動或受保人因參與該運動而可賺取收入或報酬
• 因恐佈襲擊所引致的損失(第1項「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第2項「人身意外保障」、第3項「恩恤金」、第4b(3)項「緊急啟程」及第5項「子女護送」除外)
• 不保國家︰阿富汗、古巴、剛果民主共和國、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亞、蘇丹、敘利亞
• 任何恐怖分子或恐怖組織成員、從事毒品買賣者、核武器、化學或生物武器提供者
1 若受保人年齡為17歲以下或75歲以上,第2項「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賠償額為 HK$300,000
2 屆時請致電Travel Guard國際支援熱線 (852) 3516 8699 以作出有關安排
3 如需補領中國支援卡,將收取行政費HK$100
此計劃由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承保。
本小冊子僅提供保單摘要,保單承保範圍請參照保單條文、條款及不保事項。
如本小冊子之譯本於意義上有任何爭議,一概以英文為準。
保障 |
最高賠償額(港幣) |
第1項 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 |
|
醫療費用
賠償旅程中因意外受傷或患病而須接受治療、外科手術及住院服務之費用 包括回港6個月內之覆診費用: • 意外受傷覆診費限額:HK$1,000,000 • 疾病覆診費限額:HK$100,000 • 中醫覆診費限額:每日每次HK$150,最高賠償額為HK$1,800 |
$1,000,000 |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若受保人於海外住院,每日可獲現金津貼HK$500 |
$5,000 |
緊急醫療運送2
提供緊急醫療運送、協助安排交通及護理等服務,運送受保人到其他地方作適當治療 |
不設限額 |
運返費用2
安排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香港 |
不設限額 |
第2項 人身意外保障1
保障因意外而導致: 嚴重燒傷、永久傷殘或身故
乘搭交通工具之意外
保障當意外發生時,受保人 • 以付款乘客身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 • 乘坐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或 • 正在駕駛或乘坐私人車輛 |
$1,200,000 |
其他意外
保障非第2a項所述之意外 |
$600,000 |
第3項 恩恤金
若受保人在旅程中不幸身故,其遺產承繼人將可獲恩恤賠償 |
$20,000 |
第4項 旅程阻礙保障
取消旅程 賠償因下列原因必須取消旅程而不能退回之團費及/或交通費及/或住宿費: • 出發前90日內,受保人、其直系親屬、密切商業夥伴或旅遊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 • 出發前90日內,受保人收到傳票須出庭作證、當陪審員或被政府強制隔離 • 出發前1星期內,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目的地廣泛性爆發傳染病、暴動或民亂 • 出發前1星期內,受保人及/或旅遊夥伴之香港主要住所因火災、水淹或天然災害導致嚴重損毀 |
$30,000 |
旅程中斷
(1) 提早結束旅程 賠償受保人啟程後因下列原因而必須提早結束旅程返回香港,其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團費及/或交通費及/ 或住宿費及/或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 受保人或其密切商業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患上嚴重疾病或遭遇騎劫 • 受保人的直系親屬或旅遊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 • 目的地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或民亂、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
(2) 更改旅程 賠償受保人啟程後因目的地發生下列原因而須更改旅程,引致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 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或民亂、惡劣天氣、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
(3) 緊急啟程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而需1名成年直系親屬前往或1名旅遊夥伴停留該地,所引致之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4) 旅遊證件 賠償受保人因被偷竊、爆竊或搶劫而遺失旅遊證件及/或旅遊票之有關補領費用及額外旅遊票及/或住宿費 (5) 強制隔離保障 賠償受保人因被懷疑患上大流行病而被強制隔離,其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團費及/或住宿費 |
$50,000 |
第5項 子女護送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因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需於海外住院,其同行之15歲以下子女沒有其他直系親屬陪伴,而需其1名直系親屬或1名旅遊夥伴陪伴該名小童返港之額外住宿費及/或旅遊票 |
$30,000 |
第6項 個人財物保障
行李及個人物品 賠償受保人行李、衣服及個人財物之意外遺失或損毀 每件、每對或每套物品賠償限額:HK$2,000 手提電腦賠償限額:HK$10,000 |
$20,000 |
個人金錢
賠償受保人因被偷竊、爆竊或搶劫而引致現金、銀行鈔票、旅行支票及匯票之損失 |
$2,000 |
第7項 延誤保障
旅程延誤
若受保人所乘之公共交通工具因惡劣天氣、機件故障、天然災害、騎劫或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而導致行程延誤: (1) 首滿5 小時可獲賠償HK$ 250,其後每滿10小時可獲賠償HK$ 50 0。在同一班次之延誤,只可索償出發或到達延誤其中一項或 (2) 出發時間延誤超過10小時,將賠償受保人因決定取消旅程而不能退回之旅費 |
$3,000 |
行李延誤
行李若因被誤送以致受保人於抵達目的地10小時後仍未取得行李,可獲賠償HK$500 |
$500 |
第8項 個人責任
保障受保人因疏忽導致他人身故、身體損傷或財物損毀而須負上之法律責任 |
$2,000,000 |
第9項 家居物品保障
賠償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因香港主要住所遭爆竊而引致之家居財物遺失或損毀 |
$10,000 |
第10項 Travel Guard國際支援服務 |
已包括 |
第11項 中國支援卡(只適用於全年計劃)
提供中國國內之住院按金保證服務 |
已包括 |
• 無年齡限制1,2,並承保小童獨立旅遊
• 各項保障不設自負額2
•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提供強制隔離保障
• 符合香港旅遊業議會建議「緊急醫療運送」3 及「運返費用」3 保障,並不設賠償限額2
• 保障一般風土傳染病(包括人類豬型流感、禽流感、沙士、登革熱等)
• 保障所有業餘運動(包括滑雪、激流、水肺潛水、笨豬跳及各項水上活動等),毋須額外保費
• 戰爭、內戰、敵侵、叛亂、革命、運用軍事力量、篡奪政府或軍權
• 任何賽車活動、比賽、職業運動或參與可賺取收入或報酬的運動
• 自殺、自我傷害、自我暴露於非必要的危險狀況
• 分娩、懷孕;精神病、睡眠或精神失調、精神錯亂;酗酒及濫用藥物
• 任何投保前已存在之疾病或損傷(不論受保人知道與否)
• 所有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前往或在中國大陸境內之人士,惟同時為其他國家合法居民除外
• 因恐怖襲擊所引致的損失(第1項「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第2項「人身意外保障」、第3項「緊急入息援助」及第8項「信用卡保障」除外)
• 不保國家:阿富汗、古巴、剛果民主共和國、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亞、蘇丹、敘利亞
• 任何恐怖分子或恐怖組織成員、從事毒品買賣者、核武器、化學或生物武器提供者
• 保障期:每次旅程最長為182日
• 若投保環球計劃,其旅程的起點或行程不包括香港, 行程必須於香港安排及付款。如投保中國計劃,行程 必須於香港出發
• 17歲以下非與其父母同行之小童,需付「個人」保費
• 若受保人年齡為75歲以上,在任何情況下,各項保障合 共的最高賠償額不能超過HK$500,000(環球計劃)或 HK$250,000(中國計劃)
• 所有已簽發之保單,保費均不能退還
• 如旅程在無可避免之情況下延期,保單將自動延長 最多10日
• 此保險只適用於常規的假期旅遊或文職商務旅遊, 並不適用於以導遊或領隊身份旅遊
• 若受保人在同一次旅遊中購買多於一份由美亞保險香 港有限公司承保的自購綜合旅遊保險,本公司只會根據 較高賠償額的一份保單作出賠償
1 若受保人年齡為17歲以下或75歲以上,第2項「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賠償額為 HK$250,000
2 若受保人年齡為75歲以上,在任何情況下,各項保障合共的最高賠償額不能超過 HK$500,000(環球計劃)或HK$250,000(中國計劃)
3 屆時請致電Travel Guard 國際支援熱線(852) 3516 8699以作出有關安排
4 中國計劃之5b及5c合共之最高賠償額為 HK$ 3,000
此計劃由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承保。
本小冊子僅提供保單摘要,保單承保範圍請參照保單條文、條款及不保事項。
如本小冊子之譯本於意義上有任何爭議,一概以英文為準。
保障 |
最高賠償額(港幣) |
|
環球 |
中國 |
1. 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 |
|
|
醫療費用 |
$1,000,000 |
$250,000 |
緊急醫療運送3 |
不設限額2 |
不設限額2 |
運返費用3 |
不設限額2 |
不設限額2 |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
$5,000 |
不適用 |
緊急啟程 |
$30,000 |
不適用 |
子女護送 |
$30,000 |
不適用 |
|
|
|
人身意外保障1 |
|
|
乘搭交通工具之意外 |
$1,000,000 |
$600,000 |
其他意外 |
$500,000 |
$300,000 |
緊急入息援助 |
$30,000 |
不適用 |
旅程阻礙保障 |
|
|
取消旅程 |
$30,000 |
$10,000 |
旅程中斷
(1) 提早結束旅程 (2) 更改旅程 (3) 強制隔離保障 |
$40,000 |
$10,000 |
個人財物保障 |
|
|
行李及個人物品 |
$10,000 |
$5,000 |
每件/每對/每套限額 |
$3,000 |
$2,000 |
個人金錢 |
$2,500 |
$5004 |
旅遊證件 |
$30,000 |
$3,0004 |
延誤保障 |
|
|
旅程延誤 |
$2,000 |
$500 |
行李延誤 |
$800 |
不適用 |
個人責任 |
$2,000,000 |
$2,000,000 |
信用卡保障 |
$20,000 |
不適用 |
家居物品保障 |
$3,000 |
不適用 |
提供緊急醫療運送、協助安排交通和護理等服務,運送受保人到其他地方作適當治療
1.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 a. 醫療費用 |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因生病或意外受傷而須接受合資格 醫生治療、外科手術、住院服務的費用 • 覆診費用 賠償受保人回港後3個月內繼續治療的覆診費用,最高賠償額為HK$50,000,並包括註冊中醫、針灸及跌打診治,每日每次最高H K $ 1 5 0,最高賠償額為 HK$1,800 |
b. 緊急醫療運送3 |
c. 運返費用3 |
安排運送其遺體或骨灰返回香港 |
d.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只適用於環球計劃) |
若受保人於海外住院,每日可獲現金津貼HK$500,最高賠償額為HK$5,000
• 延長保障 賠償受保人於海外住院期間使用IDD服務,最高賠償額為HK$500 |
e. 緊急啟程(只適用於環球計劃) |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需要1 名成年直系親屬前往或1 名旅遊夥伴停留該地所引致之額外住宿費及/或交通費 |
f. 子女護送(只適用於環球計劃 |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因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需於海外住院, 其同行之1 5 歲以下子女沒有其他直系親屬陪伴,而需其1 名直系親屬或1 名旅遊夥伴陪伴該名小童返港之額外住宿費及/或交通費 |
適用的不保事項包括 |
• 未能提供合資格醫生之醫療報告及收據正本 |
2. 人身意外保障1 |
保障受保人在旅遊期間遇上意外引致: • 嚴重燒傷 或 • 永久傷殘 或 • 意外身故 |
a. 乘搭交通工具之意外 |
若受保人因自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經旅行社安排乘搭交通工具或乘坐私家車時發生意外所致 |
b. 其他意外 |
若非因第2a項「乘搭交通工具之意外」 |
適用的不保事項包括 |
• 一切由疾病或病毒引致的損傷 |
3. 緊急入息援助(只適用於環球計劃) |
若受保人在旅程中意外受傷,在合資格醫生證明下,返港後不能返回其慣常及賺取收入的工作,每周可獲賠償 HK$1,250,最長為24星期 |
4. 旅程阻礙保障 a. 取消旅程 |
賠償受保人若因下列原因必須取消旅程,而不能退回之團費及/或交通費及/或住宿費: • 出發前90日內,受保人、其直系親屬、密切商業夥伴或旅遊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 • 出發前90日內,受保人收到傳票需出庭作證、當陪審員或被政府強制隔離 • 出發前1星期內,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目的地廣泛性爆發傳染病、暴動或民亂 • 出發前1星期內,受保人及/或旅遊夥伴之香港主要住所因火災、水淹或天然災害導致嚴重損毀 |
b. 旅程中斷 |
(1) 提早結束旅程 賠償受保人啟程後因下列原因必須提早結束旅程,而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團費及/或交通費及/或住宿費及/或額外交通費及/或住宿費: • 受保人、其直系親屬、密切商業夥伴或旅遊夥伴身故、嚴重受傷、患上嚴重疾病 • 目的地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或民亂、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 (2) 更改旅程 賠償受保人啟程後,目的地因下列原因必須更改旅程,引致額外交通費及/或住宿費: • 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或民亂、惡劣天氣、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 (3) 強制隔離保障 賠償受保人因被懷疑患上大流行病而被強制隔離,其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團費及/或住宿費 |
適用的不保事項包括 |
• 以同一原因同時索償第4b( 1 )項「提早結束旅程」、第4b(2)項「更改旅程」及第6a項「旅程延誤」 |
5. 個人財物保障 a. 行李及個人物品 |
賠償受保人行李、衣服及個人財物之意外遺失或損毀 |
b. 個人金錢 |
賠償受保人因意外遺失之現金、銀行鈔票、旅行支票及匯票之損失 |
c. 旅遊證件 |
賠償受保人因被偷竊、爆竊或搶劫而遺失旅遊證件及/ 或旅遊票之有關補領費用,及額外交通費及/或住宿費 |
適用的不保事項包括 |
• 珠寶手飾或配件、手提電話( 包括電子手帳電話及配件)、貨物或貨辦、食物、古董、易碎物品等 • 遺失後24小時內未有向當地警方報失 |
6. 延誤保障 a. 旅程延誤 |
若因惡劣天氣、天然災害、機件故障、騎劫或所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而導致旅程延誤: • 環球計劃就首滿5小時的延誤賠償HK$300,而其後每滿10小時賠償HK$700,最高賠償額為HK$2,000 • 中國計劃則每滿10小時的延誤賠償HK$200,最高賠償額為HK$500 |
b. 行李延誤(只適用於環球計劃) |
行李若因被誤送而延遲送達, 以致受保人於抵達目的地10小時後仍未取得行李,最高賠償額為HK$800 |
適用的不保事項包括 |
• 未能獲取公共交通工具機構書面證明延誤的時間及原因 • 受保人最終未有登上有關公共交通工具機構所安排之首班取替交通工具 • 以同一原因同時索償第4b(2)項「更改旅程」及第6a項「旅程延誤」 • 以同一原因同時索償第5a項「行李及個人物品」及第6b項「行李延誤」 |
7. 個人責任 |
保障受保人因疏忽導致他人身故、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而負上法律責任。但並不保障因駕駛或租用汽車、飛機、船隻及任何水上機動遊戲而引致之個人責任 |
適用的不保事項包括 |
• 由於擁有或使用車輛、飛機、輪船、槍械或動物所引起的責任 |
8. 信用卡保障(只適用於環球計劃) |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期間意外身故,其間以信用卡簽賬而未繳付的結餘款項 |
9. 家居物品保障(只適用於環球計劃) |
賠償受保人外遊期間,因香港主要住所遭爆竊而引致之財物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