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最近應有留意到社會對強積金(新聞 – 網站 – 圖片)制度的討論,大家關注焦點之一,是基金收費水平。作為計劃成員,我當然理解大眾對調低基金收費的期望。目前法例沒有賦權積金局(新聞 – 網站 – 圖片)釐定收費水平或規管收費模式,收費只能透過市場自由調節。不過為加強保障成員的權益,我知道積金局過去一直要求受託人降低收費,同時透過不同措施,例如簡化行政運作、提高收費透明度等,鼓勵受託人下調收費。
有 別於一般零售基金或其他投資,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除了需要替計劃成員管理基金,也要遵守法例執行指定行政工作,例如核對及追收僱主供款、按計劃成員的投資 組合將其供款分配予不同基金、向積金局報告拖欠供款個案等。因此,基金費用除了包括一般的投資管理費外,也涉及其他行政費用。按類別劃分,基金收費大致可 分為以下範疇:
1. 計劃參加費及年費:計劃參加費是一次過收取,用以支付開設強積金帳戶費用。年費則是每年就強積金計劃收取的費用,可按固定數額收取,或按帳戶結餘某個百分比計算,但目前大部分強積金計劃也豁免此收費。
2. 從成員帳戶扣除的交易費:計劃成員的供款額或提取金額中,會扣減若干百分比作供款費。此外,計劃成員購入或沽出基金單位時,也可能須支付賣出或買入差價,但目前大部分強積金計劃也豁免此收費。
3. 成分基金營運費:是支付予管理基金的專業人士之費用,包括受託人、保管人、投資經理等所收取的基金管理費、保證基金收取的保證費,以及其他營運開支,如法 律及核數服務的開支。至於強積金保守基金,若回報低於積金局每月公布的「訂明儲蓄利率」,受託人該月便不可收取任何行政費。
4. 基礎基金收費:部分強積金基金並非直接投資於股票及債券等金融產品,而是投資於其他基金(稱為「基礎基金」),其費用便稱為基礎基金收費。
5. 其他服務收費:若計劃成員要求提供額外服務,例如索取額外周年權益報表或其他文件,便可能要額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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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自選安排增市場競爭
從 實際數字來看,強積金基金收費已有下調趨勢,基金開支比率由2008年1月的2.1%,降至今年1月的1.85%,減幅超過一成。當然,我希望收費可以更 全面及更大幅度下調。最近,我便留意到一些強積金受託人陸續推出低收費的新基金或計劃。此外,隨?基金總資產值增長,以及日後將推行的「僱員自選安排」, 我相信應可加強市場競爭,令收費有下調的空間。
我亦建議大家參考積金局網站的「收費比較平台」(http︰//cplatform.mpfa.org.hk),當中列出了不同受託人或計劃之基金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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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教授—積金大學創辦人兼校長
積金大學創辦人兼校長,專門教打工仔在悠長的強積金投資過程中,如何作出切合個人需要兼有根據的選擇及投資決定。本欄由積金局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