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市民都會購買醫療保險,但醫保條款繁複,消委會在本年度共收到16宗醫保投訴個案,其中有個案投訴在購買了「終身保障」的保險合約後,其中住院部分的原有保障計劃被保險公司單方面中止,更要求事主購買增加了保費的新住院計劃,「終身受保」卻不能保障終身。
需多付千元購新計劃
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中引述,事主黃先生在2005年向保險公司買了一份包括人壽、意外、危疾及住院的終身保險合約,一直有按時繳交保費,但至2010年保險公司指合約中的住院計劃已被中止,表示黃需要購買新的住院計劃,但保費卻增加了約1000元。
黃先生表示當初投保時,宣傳單張清楚列明「終身保障」、「保證可續保至100歲」等字眼,但保險公司事後稱宣傳單張資料只作參考,一切皆以保單生效後的詳細條文作準,最終更拒絕了黃先生取消整份保險合約的要求,黃先生交了5年的住院計劃保費也未能索回。
消委會:應細閱保單條文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一般保單上皆附有條文,表明保險公司擁有取消保單、更改續保或條款等權力,消費者簽約前應仔細閱讀,若遇上索償問題,可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求助。
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朱永耀說,如發覺個別保險公司對保險產品的宣傳資料有誤導,將會向有關公司跟進。他亦提醒市民,購買保險前應仔細了解保單的保障範圍和相關條文和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