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去年宣佈強積金半自由行「胎死腹中」後,積金局考慮立法規管仲介人,並會就立法框架事宜於下月初提交立法會討論。若法例生效,仲介人屆時將有兩年時間的過渡期,每年需要接受培訓課程,不用每三年續牌一次。
積金局執行董事姚紀中表示,原定於今年實施的強積金半自由行暫緩,主要是發現過往以行政制度手段,難以監管約近三萬名仲介人,難以保障市民權益;建議立法 規管仲介人,將於下月四日提交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立法事宜。他預期,草案將會涵蓋仲介人的操守及罰則,最高刑罰為吊銷仲介人的牌照,但有關細節仍待 磋商。
姚紀中?,屆時規管仲介人的模式,將會按照現行的三個監管機構:金管局、證監局和保監處負責規管各持牌的仲介人,並由積金局負責統籌。積金局負責接受市民 就強積金事宜的投訴,局方將會就個案分類轉介予三個監管機構處理,若仲介人同時擁有兩個牌照,則視乎個案的投訴性質而轉介予機構處理。他表示,若立法規管 實施後,現行註冊的仲介人將會有兩年時間的過渡期,每年需要接受指定時間的培訓課程,免卻每三年續牌一次的方法。
另外,姚紀中表示,局方一直要求強積金受託人降低收費,最新的強積金計劃收費已降至百分之一點六,局方認為仍有下調空間,但應由業界自行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