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天(6月14日)建議提高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每月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建議提出把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從今年11月1日起,由5,000元提高至6,500元,以及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從2012年6月1日起,由20,000元提高至25,000元。
將最低有關入息水平調高至每月6,500元後,將有額外180,900名僱員及自僱人士無須供款。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調高至25,000元後,將有514,500名僱員及自僱人士因而須作額外強制性供款。
政府發言人今日說:「將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提高至6,500元的建議,可以讓低收入人士繼續免除作出強制性供款的負擔。我們相信建議水平能在應付就業人士的基本退休需要,和顧及他們現時生活所需之間,取得平衡。」
現行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為20,000元,自二○○○年強積金制度實施以來一直沒有調整。積金局在二○○二年、二○○六年和二○一○年進行的三次檢討,均顯示如按法定因素,最高有關入息應加至30,000元。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在為求更能達到訂立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鼓勵就業人口為基本的退休需要而儲蓄的政策目標的同時,亦顧及到僱主團體表達任 何顯著增幅對其成本的影響,以及社會上的廣泛意見。我們因此建議將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生效的日期延至二○一二年六月一日,讓僱主及僱員有更多時間適應新供款 額。」
發言人說:「我們明白在立法會通過建議後,有必要盡快調高最低有關入息水平,讓那些因為法定最低工資而收入有機會比之前多的低收入人士能繼 續免作強制性供款。考慮到需予受託人和僱主調整系統所需的時間,及就修訂水平進行宣傳等因素,積金局向我們指出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的實施日期為二○一一年十 一月一日。」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4月中旬表示,根據發表的《強積金制度十年投資表現回顧》的研究報告,在過去十年,強積金制度在扣除費用及收費後,按年率化計算的回報為每年5.5%,跑贏同期的通脹率(每年0.7%)和一 月港元存款利率(每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