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半自由行將於今年11月實施,屆時僱員每年可享有一次權利,將個人強制性累積供款及回報,轉移至自選基金公司及計劃,但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及其後的個人供款,則需要繼續投資在僱主選擇的基金公司;若僱員打算再將累積供款及回報轉移,便要待第2年才可進行。積金局指,有關做法是要避免增加僱主的行政安排,但會觀察措施實行後,每年會否有大量僱員轉移帳戶。
積金局高級經理(監理)尹志榮估計,現時約300萬個帳戶中,約有一成僱員會將基金轉移,預料整個轉移手續需時6至8個星期。積金局已增設電子平台,以加快受託人轉移客戶資料,希望日後可以縮短時間。
僱員應整合強積金戶口
該局執行董事許慧儀指,現時每名僱員平均擁有兩個強積金戶口,甚至多達十多個,故該局將於明年初致函有關僱員,提醒他們考慮整合戶口。她相信,新安排可鼓勵僱員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投資,也可促進基金公司之間的競爭,甚至令收費水平下調。
許慧儀提醒各僱員,轉移前應了解清楚自己需要、產品服務及收費水平等事宜,不要「為轉而轉」。
積金局將提供200條電話熱線供市民查詢,也會展開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