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千瘡百孔

二月 4, 2011
Joe Chan

職工盟要求儘快開展全面及廣泛的檢討。強積金實施以來一直存在不少問題,例如行政費用過高及低收入人士退休金不足等。積金局主席胡紅玉2009年5月14日 曾承諾會全面檢討,並向公眾諮詢。可惜一直「只聞樓梯響」,至今連一份向公眾諮詢的文件亦欠奉。因此,職工盟要求積金局兌現承諾,馬上展開諮詢。職工盟一 直接獲不少打工仔女對強積金的投訴,批評此制度千瘡百孔。職工盟歸納眾多意見後,提出以下十一項改善建議:

1) 規定公積金計劃的歸屬權益不可低於強積金水平
現時不少企業都走「法律罅」,威迫或誤導僱員放棄強積金而選擇公積金,目的是逃避供款責任。因為這些公積金的條款通常不利僱員,例如規定必須做滿十年才可取回全數公積金,相反兩年以下就得不到任何退休金。而同時僱員的合約卻只有兩年,換句話說這些僱員肯定無法獲得公積金。

因此,職工盟要求獲豁免的公積金計劃,無論其條款如何,應給予僱員不低於強積金水平的「最低權益」。舉例說,假設一名僱員月薪$10,000,公積金計劃規 定任職未滿三年不可得到任何僱主供款累算權益。而該僱員任職兩年後離職或遭解僱,他最少應得$10,000 x 5% x 24個月 = $12,000 僱主供款累算權益(未計僱員供款部份),而非原計劃規定$0。

2) 取消強積金可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終止僱傭金的規定
《僱傭條例》容許強積金僱主供款部份可用作扺銷終止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終止僱傭金(統稱終止僱傭補償),嚴重損害僱員退休保障權益,亦違背強積金實施原意。 由2001年7月至2010年6月,共有137.65億元累算權益用作抵銷終止僱傭補償,每年提取的數額佔強積金資產值接近1%。而職位較不穩定的行業最 受影響,例如不少飲食業僱員每隔兩三年就會遇到食肆結業,意味他們的退休金每隔數年就要被提取一筆出來作為終止僱傭補償,僱員根本無法累積退休金。所以必須取消有關規定,令強積金供款真正用作退休之用。

3) 提高行政費透明度及設立上限
職 工盟認為現時行政費過高,且欠缺透明度。強積金受託人平均行政費約為資產值1.9%,並沒有任何法例限制。現時強積金資產已達3,457.1億元,即每年 行政費收入估計超過65億元。根據消委會數年前的研究,以一名僱員每月供款$1,000,僱主亦供款$1,000,假設每年回報率5%,40年後可得權 益$305萬。但如果計及每年2%的管理費,最終權益只餘$185萬,減少39%。

職工盟認為原則上受託人只應收回合理和必要的行政費 用,而非謀取暴利。因此,積金局應責成受託人公開行政費用的計算方法,具體有哪些成本開支,讓公眾及客戶了解所繳費用是否合理。更重要的是積金局應考慮為 行政費設立上限。其實現時政府建議推行的自願醫療保險計劃亦對保費及行政費設有限制,職工盟認為應該應用相同的原則,即市民權益凌駕企業利潤。

另 外,職工盟認為政府應該考慮更多不同的措施迫使強積金受託人減管理費。例如可以提供渠道,讓強積金供款交由金管局管理,並以外?儲備基金過往6年的平均投 資回報率,或基金3年期票據的12個月平均孳息率作為「最低回報保證」,以較高者為準。這樣一方面可以保證強積金有效穩定的回報,另外由於合併與外匯儲備 基金一同管理,管理費用自然較低。

4) 強積金不應排斥家務僱員
現時家務 僱員並不包括在強積金內。此舉令本地家務助理及外藉家務工都無法得到退休保障。不少外藉家務工來港工作多年,在自己國家沒有任何退休保障下,回到家鄉後未 能「老有所養」;本地家務助理更被硬生生奪去參加強積金權利。因此,職工盟反對此等歧視性的措施,家務僱員也是僱員,必須得到應有的退休保障。

5) 檢討行業計劃保障範圍
現時只有飲食及建築行業散工可參與行業計劃顯然並不足夠。零售、導遊、家務助理、清潔、保安、運輸等行業都有不少零散工,法例應擴大行業計劃的適用範圍。而在分判情況較多的行業,例如建築業,職工盟更認為應該指定由大判負責強積金供款。

6) 提高僱員免供款下限
設 立僱員免供款下限是讓基層工人有更多可支配收入應付生活。職工盟建議供款下限不應低於基本生活水平收入。職工盟倡議的基本生活水平收入為時薪$33,每月 為$6,864($33 X 8小時 X 26日),若加上百分之五的強積金供款,即月薪$7,225或以下的僱員都應該獲豁免供款。因為低於這個收入水平,意味著收入僅足夠基本生活開支。

事實上很多低收入的僱員,其強積金都未能應付退休生活。因此,職工盟認為,政府應該考慮向低收入人士戶口注資,以確保他們的退休生活都受到保障。

7) 提高僱主僱員供款上限
供款上限一直未有調整,顯然未能跟上工資水平的調整。職工盟建議可考慮提高上限至每月僱主僱員各供款$1,500,即月薪$30,000。

8) 可分期提取歸屬權益
此議讓退休人士可以更靈活管理強積金歸屬權益。職工盟批評,現時硬性規定僱員必須一次過提取所有權益,欠缺彈性。

9) 儘快實施強積金「半自由行」
立法會在去年已經通過強積金「半自由行」法例,但積金局近日才表示要先行立法監管中介人才可實施「半自由行」,令措施無了期押後。職工盟對積金局表現感到失望,並要求儘快給予明確時間表落實「半自由行」。

除以上針對強積金條例的修訂以外,政府亦須從政府整體政策上作出配合,包括:

10) 擴大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保障範圍
現時企業倒閉時僱員被拖欠的強積金供款(包括未供的僱主供款及已被僱主扣除而未供的僱員供款),並不受到破欠保障。不少僱員被拖欠數年的供款,差不多等於兩至三個月薪金。職工盟認為,政府應考慮擴大破欠的保障範圍至強積金欠供。

11) 研究實施全民退休保障制度
職工盟認為,強積金制度本質上未能提供保障所有市民,家庭主婦、已退休長者及長期失業人士等都不能參加強積金,佔整體人口近4成,所以政府必須儘快實施全民退休保障。

職 工盟表示,對政府一直缺乏長遠的退休保障政策感到遺憾,更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感到失望。因為他身為「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主席,卻未有做過任何實質的工作 應對人口老化。老年貧窮問題迫在眉睫,職工盟認為政府應該藉著強積金實施十週年的契機,全面檢討退休保障政策及完善強積金的法例。

職工盟就強積金檢討提出十一項修訂建議簡表
 問題對應建議1 參加公積金計劃的僱員退休金比強積金少規定公積金計劃的歸屬權益不可低於強積金水平2強積金因為用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因而無法累積取消強積金可抵銷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規定3過高行政費蠶食強積金提高行政費透明度及設立上限4數十萬家務僱員被排拒於強積金計劃外將所有家務僱員(包括本地家務助理及外 藉家務工)納入計劃內5部份行業散工無法參加強積金計劃檢討行業計劃保障範圍6基層僱員收入不足以應付生活提高僱員免供款下限7強積金供款上限未能跟上工 資水平提高僱主僱員供款上限8部份退休人士短時間內花光強積金提供可分期提取歸屬權益的選擇9僱員無權選擇強積金受託人儘快實施強積金「半自由行」10企 業破產時欠供強積金僱員無法討回擴大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保障範圍至強積金欠供款項11家庭主婦、已退休人士或無工作能力人士無法參加強積金實施全民 退休保障制度

Our Blog. Stay informed with MPF.HK insights.

2025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這項新聞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強積金對沖是指...

滙豐恒生強積金流失百萬MPF

根據強積金研究機構《積金評級》(MPF Ratings)資料,截至今年3月底止,MPF資產累積至1.17萬億元...

永久離港 取回MPF

在MPF法定框架內,到底何謂「永久離港」? 「現行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無白紙黑字列明,何謂『永久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