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提高強積金供款每月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最低由5000元提高至6500元,最高由2萬提高至2.5萬元。
政府建議將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從今年11月1日起由5000元提高至6500元,以及將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從2012年6月1日起由2萬提高至2.5萬元。
有關建議載於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的《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及《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統稱為「修訂公告」)。修訂公告亦同時對每日及每年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金額作相應調整。
將最低有關入息水平調高至每月6500元,會有額外180,900名僱員及自僱人士毋須作強制性供款。將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調高至2.5萬元,會有514,500名僱員及自僱人士因而須作額外強制性供款。
現行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為2萬元,自2000年強積金制度實施以來一直沒有調整。積金局在2002年、2006年和2010年進行的三次檢討,均顯示如按法定因素,最高有關入息應加至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