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哥出席中學同學聚會,其中小豪談及近況時說:「僱主不時拖欠強積金,我和同事跟他多番周旋,仍不得要領。」小豪於是向積金局舉報,現正在局方協助下追討欠款。同時,他亦辭掉工作,另覓出路。
小豪說:「汲取了今次經驗,現在找工作也要留意僱主曾否拖欠強積金!」積哥說:「其實大部分僱主都奉公守法,只有少數僱主逃避供款責任,甚至認為員工不敢向積金局告發。事實上,積金局收到舉報後,會透過不同的途徑為僱員追討欠款,包括向僱主提出民事申索,甚或刑事檢控。」
違規僱主 榜上留名
積哥續說:「此外,積金局於今年五月開始,在網頁推出『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以加強阻嚇違規僱主。」有關紀錄載有過去五年積金局根據《強積金條例》取得的民事裁決或判決以及刑事定罪紀錄,並列出違規僱主的公司、高級人員的名稱、商業登記號碼及違規詳情等資料。若僱主在過去五年內,兩次或以上因違反《強積金條例》而被刑事定罪,其資料更會被列入「重複違犯者紀錄」上。
積哥建議小豪入職前,可登上違規紀錄,以了解新僱主曾否被積金局追討拖欠供款或因欠供款而被定罪。此外,公司在挑選服務承辦商時,亦可以查閱對方有否違規「前科」,再考慮是否聘用。
積哥又說:「僱主應明白,做生意講求誠信,若逃避強積金責任,不但違法,公司的資料更會被刊登於違規紀錄,除了破壞聲譽,更可能影響生意呢!」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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