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8訊/12年前,桑蘭在第四屆美國友好運動會的一次跳馬熱身中不幸受傷,導致頸椎骨折從而癱瘓。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微笑天使”桑蘭都被當做身殘志堅的榜樣。最近,她卻被斥為“白眼狼”。
桑蘭上周在美國提起了一項訴訟,要求的賠償金額高達18億美元,而訴訟對象包括當年她在美國的監護人。昨日,又傳出新的爆炸性新聞,桑蘭的經紀人黃健在微博披露桑蘭在美國的日子裡曾經被監護人的兒子猥褻。桑蘭律師海明隨即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已經向警方報案。
那麼,桑蘭到底是為了討回遲來的公道和正義,還是忘恩負義?這背後是否還暗藏乾坤?
法律上,桑蘭到底告了什麼?
18項起訴和18億美元的賠償:8項專門針對監護人,每項賠償要一億
桑蘭長達26頁的英文起訴書中,首先介紹了起訴的背景,指出桑蘭受傷是因為在她進行跳馬熱身落地的時候,有人在現場搬了墊子,讓她受到干擾。 涉足中國體育彩票生意的劉國生、謝曉虹夫婦是當時體操協會的商業合作夥伴,他們在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被體操協會強行指定為桑蘭的監護人,阻止桑 蘭說出當時的真相。而另外的被告——前時代華納副董事長特德.特納在當時的中國領導人面前做出過要負責桑蘭終身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的承諾,也沒有履行諾 言。賽會組織者投了商業保險,桑蘭可以得到1000萬美元的賠付,支付醫療費用,卻因為不在美國而被TIG保險公司拒絕支付。
桑蘭提出了18項的訴訟,每項訴訟要求索賠1億元,總額為18億元。訴訟對象包括美國時代華納公司、美國體操協會、 TIG名下兩家保險機 構、RIVERSTONE保險代理公司等5家機構,和前時代華納副董事長特德.特納、桑蘭受傷後在美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3個自然人。下面就是各項罪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