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於今天的香港,退休後最有力的生活保障應是強積金,由勞資雙方共同供款,通過長線投資和審慎的風險管理,基金之間互有競爭,本是雙贏格局;無奈基金經理食人唔骨,狂收管理費,供款人常有收入不夠付費情況發生,戶口變成負收入。
強積金必須經過長期投資,才能有滾聚能力,除非管理真的發生嚴重問題或遇上持續性的經濟不景氣,不然大蝕的機會不大。區區十多年的滾存,當然不足發揮充分的退休保障能力,假以時日,大家當可見到強積金的真正效用。
今 天有人建議以中央公積金代替分散投資的強積金。我也曾參與強積金初期的計劃工作,當時曾考慮成立中央公積金,但受到各方面反對,一來是小政府、大市場觀念 作祟;二來認為政府不擅投資,未能為供款者賺取最高利潤;三來當時國窮港富,大家擔心回歸後大陸會席捲而逃;四來金融服務界不斷游說,促政府把肥肉交由市 場操控。為了順從民意,才朝?分散投資、市場主導的方向,創立了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強積金制度,受到讚揚。
基金經理多是來自世界各地的金融才俊,到港工作原因只為金錢,投資賺蝕多少都同樣收取費用,不管你是退休保障還是追求快錢,引致今天涉嫌濫收管理費的指摘,且看政府有何善法可以把基金行業整頓,保障供款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