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曹晨)十餘名飲食及酒店業工會成員,昨日下午前往政府總部請願。請願人士表示,根據現行的《僱傭條例》,僱主在解僱或遣散員工時,可用強積金賬戶中的僱主 累算權益,抵消應付給僱員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俗稱「對沖」,而飲食、保安等行業經常受結業或轉手影響,因此在「對沖」後,從業員有可能面臨強積金帳戶 所餘無幾,令強積金儲蓄無法成為工友退休後的保障。
有見及此,工會在過去1個多月收集會員及市民逾1,800個簽名,希望當局展開撤銷強積金與遣散費對沖安排的修例工作,而工會也將於4月與積金局會面提出訴求。工會希望當局於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出修訂議案,保障工友的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