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決定行使「僱員自選安排」的轉移權,把僱員供款部分的強積金轉移至心儀的受託人和計劃。我是否只需把填妥的轉移表格交予新受託人便可?
答:這視乎你在新受託人和計劃下是否已經擁有個人帳戶。如果沒有,你便要開立個人帳戶;你可在向新受託人遞交轉移表格前遞交開戶表格,又或者將兩份表格一併提交。如果你在新計劃下沒有個人帳戶,又沒有遞交開戶表格,新受託人是不會自動為你開立帳戶的。
填寫開戶表格時,除了要清楚填寫個人資料外,還要填寫你的投資選擇。你應根據自己的投資目標和承受 風險能力,決定投資在哪些基金,以及各自的比例。如果你沒有揀選基金或填寫的投資組合不清晰,受託人便無法執行你的指示,供款將會自動按計劃下的「預設安 排」投資。每個計劃的「預設安排」並不一樣,未必能配合你的投資需要和承受風險能力。
程序需時六至八星期
整個轉移程序一般需時約六至八星期,涉及原受託人將資產轉至新受託人,程序包括新舊受託人核實計劃 成員的資料、買賣基金、支票往來及兌現等多個步驟。而投資空檔期則約為其中的一至兩星期,亦即由原受託人贖回基金至新受託人購入基金前的一段時間,你的權 益將不會投資在任何基金,期間基金價格可能因市場波動而出現變化,有機會令你「低賣高買」,故須特別留心。
積金局正與業界商討落實電子付款結算系統,以省卻支票簽發、傳送、兌現及資料核對的時間,有助將交易時間進一步縮短。有關系統最快可於2014年初推出。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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