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強積金收費望7年內減至1%

十二月 2, 2012
Joe Chan

積金局早前公布行政成本顧問報告,指出由基金經理、保薦人等收取的費用,佔強積金總供款額的1.74%。積金局行政成本顧問督導委員會主席潘祖明昨日表示,透過提供低收費基金選擇、市民整合帳戶、發展電子平台等,期望於5至7年內將收費減至1%。不過,有學者指本港基金交易的配套發展成熟,理應兩年內便可達標,批評積金局是拖延時間讓強積金公司賺到盡。

學者:拖延時間兩年可達標

現時強積金開支比率平均達1.74%,當中包括投資管理費、行政費及其他開支(如保薦人收費)。潘祖明接受無?節目《講清講楚》訪問時表示,3個部分的收費均有下調空間,但否認強積金實施12年才作檢討是太遲,強調這個制度需30至40年成長。

強積金開支要經過受託人、保薦人、基金經理等6個角色,早被批評架構複雜,每個角色「過水濕腳」徵收費用,潘祖明承認有「大行」人手充裕,身兼數職,盡攬全部費用,但他沒有回應須否簡化架構,僅稱要加強受託人角色,以供款人利益為依歸,相信可減省程序。潘又稱,強積金是公共政策,提供服務的機構應盡社會責任,研究如何調低利潤。

經濟學者關焯照認為,雖然本港市民對基金投資認識不多,但其實提供強積金計劃的公司已有豐富經驗,而且強積金「做?10幾年,乜都熟晒手」,認為配套已進入軌道,簡化程序、把交易電子化應沒難度,調低行政費應在兩年內可達到。他認為5至7年的目標是無法接受,指積金局縱容積金信託人「榨光」客戶。

議員促推交易自動化

積金局董事黃國健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中,形容積金局角色「只係球證,唔落場踢波」,建議積金局或其他政府部門應牽頭改革強積金,因為基金受託人不會主動令自己賺少一點。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亦指出,政府要多參與推動交易自動化,讓基金受託人「少?藉口收咁貴」,更表明強積金最終目標要實施全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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