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積金局歡迎立法會通過《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引入預設投資策略,並規定每個強積金計劃提供預設投資策略。積金局發言人指出,原本的草案只管限預設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費不可高於相關基金淨資產值的0.75%,通過的條例草案亦規定經常性實付開支不可多於基金淨資產值的0.2%。鑑於新增的條文,強積金受託人必須修訂預設投資策略產品的準備工作、計劃行政系統、內部管控及資訊科技架構等,因此籌備時間會較原先預計長。積金局會與政府和受託人緊密合作,修訂實施方案,以期盡快推出預設投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