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授予積金局所有紀律懲處的權力,包括譴責、施加罰款、暫時吊銷及撤銷註冊,而前線規管機構則會積極參與積金局的紀律懲處程序,以確保規管一致。
財庫局今天(7月29日)表示,政府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現正積極草擬法例,目標是在今年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爭取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通過有關法例,讓「僱員自選計劃」能夠在明年下半年實施。
積金局現時透過行政安排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立法建議以現行的行政安排為基礎,加以適當的改進,包括新訂立罰則禁止非註冊強積金中介人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廣活動,並賦予監管機構巡查、調查及紀律懲處權力,確保註冊的強積金中介人合規。
政府和積金局於3月28日展開關於立法加強強制性公積金中介人規管的公眾諮詢,截至7月28日,共收到13份來自團體的書面意見書。
大部分回應者支持在「僱員自選計劃」實施之前,立法規管強積金銷售及推廣活動,亦對建基於現行行政規管制度的立法建議不持異議。
政府及積金局考慮了回應者的意見,建議修訂部分立法建議,進一步促進規管的一致性,包括建議將所有紀律懲處的權力一併授予積金局,包括譴責、施加罰款、暫時吊銷及撤銷註冊,而前線規管機構則會積極參與積金局的紀律懲處程序,以確保規管一致。
為準備實施法定規管制度以有效落實「僱員自選計劃」,積金局正擬備新的強積金中介人操守守則,為他們提供合規指引。積金局計劃在本年第4季發出擬稿,諮詢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