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已至,相信有不少學生已在這個悠長的假期裏覓得暑期工,以吸取工作經驗及賺取零用錢。暑期工雖然是短期性質的工作,只要符合強積金法例的規定,暑期工的僱員亦同樣享有強積金的權益。根據現時強積金法例,除獲豁免人士外,凡按合約聘用的僱員(包括暑期工的僱員)年齡介乎18至65歲,並工作滿60天,不論工作時數多與少,僱主亦必須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作出強制性供款。
供款之計算方法與一般僱員相同,僱主和僱員須各自按有關入息的5%作強制性供款。而現時強積金有關入息的上下限分別為每月20,000元及每月5,000 元。而月入少於5,000元的僱員(包括暑期工的僱員)則毋須作出僱員供款,但僱主仍須為其作出僱主供款。所以,僱主如有聘用暑期工的僱員,請謹記按照以上規定,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以上僅供參考。詳情以強積金法例條文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公布為準。作者為恒生銀行保險業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