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聯系科高級經理陳安定表示,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後,每一個日歷年度,雇員部分的強積金供款可由雇員轉移一次,現職及過往工作的雇員公款部分亦可於一個日歷年度內轉移。而若將雇員部分強積金公款轉移至個人帳戶後,再轉移給受托人則不受限制。
陳安定提醒雇員們注意,轉移過程將持續6至8周,此期間雇員取回的累積收益將不能投資任何基金,而基金價格可能會於期內改變,此時間差可能導致「低賣高買」的情況出現。
他指澳洲開展同類計劃初期大約有10%的雇員轉移供款,他建議本港雇員待了解所有信息時再進行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