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供款帳戶」和「個人帳戶」

十一月 29, 2012
Joe Chan

當僱員決定填交「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把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強積金受託人及強積金計劃時,僱員需清楚了解強積金「供款帳戶」和「個人帳戶」的分別,因新計劃下以接收不同部分的累算權益。
「供款帳戶」是指僱員在職期間,在僱主已成立的強積金計劃內開立帳戶,用以接收僱主為僱員所作及代表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帳戶。「供款帳戶」包括自僱人士在新計劃下用以接收其在自僱期間所作強積金供款的帳戶。當僱員離職或自僱人士終止自僱時,「供款帳戶」內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便保存在「個人帳戶」,過往稱「保留帳戶」。
「供款帳戶」內可轉移的累算權益,包括僱員現職期間的僱員強制性供款,及以往受僱或自僱強制性供款兩部分。前者只可轉移至新強積金計劃的「個人帳戶」內;而後者則可轉移至「個人帳戶」,或另一「供款帳戶」之內。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之用。有關詳情,請向個別強積金服務提供者查詢及概以強積金法例條文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公布為準。作者為恒生銀行保險業務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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