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建築工人批評,勞資審裁處協助工人追討欠薪不力。有人追討逾十四萬元欠薪和強積金,為保飯碗和解,僅收回三萬元。亦有人指僱主「潛水」,勞審處以僱主未能出庭為由,擱置案件。自去年《僱傭條例》修訂至今,只有一名僱主被檢控,工會指欠阻嚇力。
近十名建築工人昨到勞資審裁處請願,在門外貼紙老虎,暗示勞審處是「無牙老虎」,不主動檢控違反欠薪判令的僱主,反傾向以和解處理勞資糾紛。建築地盤職工總會代表麥德正表示,八成半追討權益的建築工人被逼和解,討回款項僅五至六成。
任職電工的葉先生表示,○五到○九間年,僱主拖欠他約十四萬薪金和強積金供款,以及逾四十天勞工假期,他延至今年三月透過勞審處追討,審裁處結案時指,如果不和解,繼續追討欠薪,他必先離開該公司,但因業內行情轉淡,他怕失去工作,沒有考慮清楚下便同意和解,最後只能討回三萬元。
建築工人陳八根指,被拖欠約一萬五千元薪金及強積金供款,以及十天假期,僱主「潛水」聯絡不上,勞審處以去信僱主無回覆及僱主未能上庭為由,將案件擱置,他直言「好無奈」。
去年十月修訂《僱傭條例》至今,僅一名僱主被檢控,卻仍繼續欠薪,最後罰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工會促請勞審處改變現時促使案件調解的方向,主動將違反判令的案件交勞工處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