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聖誕佳節外遊時,出門要小心一點,大家購買旅遊保時,一直對受保高危活動的認知是,即使持有專業牌照,倘活動純屬消閒玩樂性質,當中未有涉及比賽、職業運動以收取酬勞,若在活動中不幸受傷,受保人均能獲得賠償。但活動的危險程度則由各家保險公司釐定,投保前首重留意條款中不受保項目,若在此範圍內未有列明指定活動,受保人通常都能申請索償。
今個聖誕到東南亞地區,享受暖笠笠冬日的朋友,或會計劃在島上玩水上活動,旅遊保的保障範圍是,只要不屬於職業運動,高風險的水上活動均能受保,包括滑翔風箏、激流、快艇、水上電單車,甚至海底漫步此類專業活動也能作出保障,不過保險公司對潛水設有受保限制,以匯豐保險為例,一般靠氧氣樽在水裏呼吸的「水肺潛水」,若在水深超過40米或更深的深海潛水,不幸受傷的投保人未能獲得保障。
潛水超過40米 匯豐不保
至於要感受冰天雪地的朋友,會選擇日韓滑雪,挑戰幾百公尺的驚險滑道,若一些酒店或主辦機構事前列出風險聲明如「責任自負」或「孕婦不適宜」等字句,萬一受了傷須到當地求醫時,投保人也能獲得賠償。保險界人士指出,因旅客有機會看不到或看不懂該等字眼,不過簽下合約並作出承諾則另作別論,任何活動在法律條文件約束下,所有保單對該類活動的保障均告失效。
部分保險公司也會酌情處理受傷求醫的個案,若投保人不願接受當地醫生診治,返港後才求醫,但須遞交充足的證明包括機票和本港求醫的醫生紙,證明甫下機便治療,費用可獲賠償。另外,一般旅遊保只會對公共交通工具作保障,對於使用汽車、飛機或船隻所引起的個人責任或損失,都在不受保之列,所以揀選自駕遊的投保人,須在當地租車時,購買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障。
撰文:劉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