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胡紅玉於記者會被問及有意見認為,應該由金管局管理強積金資產,她回應,目前首要任務是下調收費及改革機制,待上述工作完成後,再考慮受託人的問題亦不為遲。
她認為,其實在澳洲亦有公會擔心受託人問題,法律上亦准許非牟利機構擔任受託人角色,惟她指出,公會或非牟利機構於擔任角色時,或會面對對基金認識問題或欠缺龐大資金的問題,又重申,現時不適宜評論,金管局應否作為受託人的問題。
她在會上又提到,現時有14%的成員並無作出強積金的投資選擇,他們或欠缺對基金的認識,因此,可考慮推出簡單的預設基金,惟指出,有關預設基金可由集體性機構負責,不一定要有中央信託人,又可以選擇以行業競投「價低者得」的方式,選出一個或以上的受託人。
積金局非執行董事兼顧問研究督導委員會主席潘祖明表示,跟據顧問安永諮詢服務的調整結果,現時強積金平均總回報為5﹒14%,當中,基金開支比率佔1﹒74%。若基金開支比率下降至1%,投資淨回報則可由3﹒4%,上升至4﹒14%,惟他指出,若要開支比率下降74個點子,需要一定時間,但有其可能性。
至於受託人會否將下調的成本部分,直接作出對應收費下調,潘氏回應,受託人為商業機構,故是否全數反映於收費下調中是商業決定。
報告中提到促請受託人為所有計劃提供低收費基金之中,「低收費的定義」需要認清,現時市面上基金收費為1﹒3%或以下的基金,這個收費範圍或接近1%收益十分理想,(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