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擬於今年底向受託人發出管治指引,重點包括監督強積金(MPF)的回報及收費等
,如跟進表現欠佳的基金,須提交改善;受託人若無法達標,最嚴重可取消其核准資格。
積金局營運總監及執行董事羅盛梅表示,過往規管主要針對保障成員;如今是提升14間受
託人的企業管治文化,要求旗下董事會定期監督MPF服務,冀提升成本效益。
積金局受託人監理主管李啟宏補充,自2012年推出俗稱「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
至今共有229隻基金減管理費,最多更削57%;另有15個計劃合併為7個後減價。
羅盛梅剖析,良好管治應設有機制,定期監察MPF,對表現差的基金作跟進。她更舉例於
2014年,一名具模規的受託人,其中17隻基金在不同投資年期中表現低於基準,局方採取
跟進行動。上述受託人要求有關基金經理提交改善計劃,個別更撤換投資經理,其後成績全有改
善。她強調,專責監督基金表現不應只看短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