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積金局通訊披露,截至3月底,整個強積金制度約有927萬個強積金帳戶,其中6120名強積金計劃成員,每人持有8個或以上個人帳戶,反映他們曾多次轉工而未有處理其舊工作所開立的帳戶。積金局呼籲持有多於一個帳戶的人士,應作出整合,以便管理。
強積金制度下有兩類帳戶,分別是供款帳戶及個人帳戶,前者以現職工作為基礎,用作接收計劃成員現時受僱或自僱所作出的強積金供款。個人帳戶則是指用作保存僱員以往受僱或自僱時所累積的強積金權益的帳戶,每當計劃成員終止受僱時,該僱員在前僱主所開立的強積金帳戶中的強積金權益,便會轉移至一個稱為個人帳戶的獨立帳戶。
截至3月底,全港約有927萬個強積金帳戶,當中388萬個屬供款帳戶,餘下約539萬個為個人帳戶,但強積金制度中僅有410名個計劃成員,其中四分三持有個人帳戶,個人帳戶總計資產總值2800億元。積金局表示,如計劃成員多次轉工而未有處理舊帳戶,便會持有多個個人帳戶。現時有57.7%計劃成員(179.1萬)持1個帳戶,34.6%計劃成員(107.6萬)持2至3個個人帳戶,7.5%(23.2萬)持4至7個帳戶,0.2%(6120)則持有8個或以上個人帳戶。
積金局表示,帳戶太多,難以管理,久而久之甚至忘記帳戶存在,因此鼓勵計劃成整合帳戶,以方便管理。